各教学院(部):
根据学校“清明节”放假安排, “清明节”放假时间:4月5日(周五)至4月7日(周日)共3天, 现将“清明节”放假期间教学安排通知如下:
1、4月5日(周五)法定假日,停课放假。
2、4月6日、7日(周六、周日)执行正常教学安排。
为确保正常教学秩序,确保教学质量,请认真按照教学安排组织教学。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19年04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