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 务 处 工 作 职 责
教务处是学校主管本科教育教学管理和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其工作职责是:
1、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规划,制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统筹组织实施全校普通本科教学工作。
2、负责学校本科生的招生工作,拟定学校本科招生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专业建设和优化调整;拟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的指导意见和有关要求,审批人才培养方案;负责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推进课程思政建设;负责教风与学风建设工作。
4、负责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立项,组织各级各类教学成果的培育、遴选、评优与推广工作;承担学校各种考核评审中教学成果认定、界定。
5、负责普通本科学生的学籍、考试及成绩的管理工作和本科生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审查工作;负责本科教学质量的监控与评价,编制本科教学质量报告;负责各类教学评估工作和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
6、负责组织拟定并落实实践(实验)教学计划,建设实习基地;负责语言文字工作;负责组织全校性教学竞赛,组织学生参加国内外有关学科竞赛,牵头负责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人才培养体系。
7、负责全校现代教育技术的研究、开发和管理,全校教室的调度使用安排。
8、负责设在教务处的学校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的工作。
9、完成学校和上级交办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