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门:
根据教育部“2020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说明”的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本批次项目包括以下六类:
1、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项目。
2、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
3、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
4、师资培训项目。
5、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项目。
6、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其中,高校教师只能申报1-5类项目,高校学生只能申报第6类项目。
二、申报安排
1、各学院(部)要动员教师积极参与,组织师生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进行注册(步骤详见附件1-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高校申报操作指南),根据意向企业的项目申报指南进行填报。
2、各学院(部)组织专家对拟申报项目的申请书进行论证和排序,严格把控项目质量,确定推荐项目名单并填写“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汇总表的序号代表学院排序结果,按规定时间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3、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学院(部)推荐项目进行评审,根据项目申报的质量,择优遴选部分项目予以推荐和公示,各学院(部)根据公示名单组织项目负责人按照申报具体要求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完成在线提交。
4、通过企业审核且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申请人与企业签订正式合作协议后,须及时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进行备案,并提供合作协议原件一份。
5、立项结果公布后,学校将根据合作协议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管理,严格按照合同内容组织落实。项目负责人应做好项目实施情况记录,按要求提供项目进展情况报告,并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6、项目负责人在合作协议约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任务,经学校同意,向企业提出项目结题申请,最终验收不合格者不予进行成果认定。学校从当年申请结题的项目中,择优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优秀项目。
三、申报注意事项
1.高校教师/学生登录后可点击“产学合作”-“查看企业项目指南”查看企业项目指南。在“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可根据“企业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类型”“涉及专业及产业方向”检索项目。
2.在“企业项目列表”页面,可点击“企业名称”“项目名称”等查看企业项目指南,并可在企业项目指南页面下载企业项目申报书。确定申报意向后,点击“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的“申请”按钮填写项目申请表单。在“项目申请表单”页面,填写相关内容后请及时保存,确认无误后点击“申请”按钮提交项目申请。已保存但未提交的项目可在“产学合作”-“管理项目申请”的“待办”列表中查看(如项目未显示,请点击“刷新”按钮)。
3.“项目负责人”默认为当前登录用户,请确保“项目申请表单”页面中的“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申报书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每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请勿代替他人申报,以免影响立项结果。
4.每位申请人仅允许有3项在研项目(不包含未立项项目和已结题项目),每批次最多申报3个项目,超过申报数量的项目不予立项。
5.项目申报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关注高校和企业审核进展。企业审核通过的项目,高校与企业应签署合作协议,明确项目内容、资助形式及时间、预期成果、项目周期和验收标准等事项。合作协议由项目负责人上传至项目平台,并须经企业确认,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关注协议确认进度,以免影响项目立项。
四、其他事宜
1、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积极组织广大师生参与申报,认真遴选优秀项目,做好推荐上报相关工作。
2、各学院(部)须于1月13日(周三)中午11:00前将推荐项目的申报书(一式两份)和汇总表的纸质版(1份),送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嘉陵江路校区新行政办公楼402),申报书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92136795@qq.com。
3、学校将于1月25日前通过教务处网站对拟推荐项目予以公示。
4、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人:杜金花,电话:68052230。
附件1: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高校申报操作指南(2020年12月)
附件2: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