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清明节”放假教学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根据学校“清明节”放假安排, “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5日(周三)1天。现将“清明节”放假期间教学安排通知如下:
4月5日(周三)法定假日,停课放假,耽误的课程由老师和学生予以协商补课。
为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请认真做好教学组织安排工作。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