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相关部门、临沂校区:
为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新时代山东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办字〔2019〕76号)精神,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做好优秀教学成果项目储备,按《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预备通知》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启动2023年度山东省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和前期项目结题工作,现将相关申报和结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与类别
(一)立项范围。
2023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立项范围主要包括: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育教学方法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研究、基层教学组织与教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根据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需要,2023年新增学科专业调整选题以及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高等教育数字化、教师教学改革创新发展等选题内容,具体见《2023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参考指南》。
(二)立项类别。
2023年教改项目分为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专项三种类别,其中:
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由高校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围绕《立项参考指南》,自主选题进行申报;
重大专项由高校组织研究团队,围绕特定立项选题进行申报。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提出申请。申请2023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教师,应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二)择优推荐。各单位严把质量关积极组织申报,要求各单位排序推荐。
项目申报书去掉学院和人员信息,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教改项目进行盲审,经评审遴选后择优推荐,其中面上项目限额7项,重点项目限额8项。
按山东省教改立项通知文件要求:为更好发挥省专业类教指委作用,每个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可推荐申报本领域重点项目1项,不占用学校申报限额。
(三)报送材料。各单位推荐的教改项目,于11月10号中午12点前统一将项目立项申请书(带姓名学院和去掉姓名学院各一版分2个文件夹,其中各项目命名:项目名称+项目类型)、申报汇总表(附件2、带姓名学院版)和主要教学成果支撑材料的电子版(带姓名学院版和去掉姓名学院各一版,命名:项目名称+项目类型)发送邮箱:jxyjk@qut.edu.cn;纸质版项目立项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五份、去掉姓名学院版)、申报汇总表(纸质版各学院一份、带姓名学院版)和主要教学科研成果支撑材料(一份、去掉姓名学员版)送至综合楼403。要求:请各单位对申报项目按类别分别建立子文件夹发送(示例:土木工程学院/面上项目/盲审版/XXXXXXX+面上项目;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重点项目/正常版/XXXXXXX+重点项目)。
申报具体情况请查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2023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四)其他要求。
1、高校行政管理人员(职能部门人员)和二级学院管理人员(含院领导、教学和行政办公室人员),主持或参与申报(限前3位,下同)面上项目,不得超过本校面上项目申报总数的20%(按比例不足1项的,可申报1项);主持或参与申报重点项目,不得超过本校重点项目申报限额数的60%;主持或参与申报重大专项,不限制申报比例。校级领导不参与申报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改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安排专人严格进行项目材料审查,确保申报项目符合要求、申报内容准确真实。
2023年度山东省教改申报流程
(1)10.25-11.10日 学院组织申报推荐工作;
(2)11.10-11.11日 教务处审核;
(3)11.12-11.13日 组织专家评审;
(4)11.13-11.16日 推荐项目公示;
(5)11.16-11.17日 教务处统一盖章;项目负责人完成加盖学校公章的项目申请书和支撑材料上传。
三、2021年及以前省级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4年,满足结题验收条件的项目可申请结题验收。教务处现开展对对2021年及以前省级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准备材料
1、项目申请书;
2、结题验收报告;
3、成果鉴定书;
4、研究总结报告;
5、项目成果清单中所列支撑材料(对照立项申请书中预计成果一一列出,论文的首页、获奖证书的复印件、电子视频材料刻录光盘等)。
除支撑材料一式1份外,其他材料一式5份。纸质版材料每个项目一个档案袋装好,以学院为单位收齐后于11月20日中午12点前交到行政办公楼403杨莹老师。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xyjk@qut.edu.cn。
(二)结题验收形式
项目结题验收与成果鉴定同时进行,采用专家会议验收形式进行。
1、验收程序
(1)由验收与鉴定专家组组长主持验收工作。
(2)项目主持人介绍项目研究情况。
(3)专家通过听取介绍、审议材料、质询等方式进行评议。
(4)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提出验收意见。
2、根据评审安排,每个结题项目(教材除外)需准备PPT汇报,重点项目汇报时间20分钟,专家质询10分钟,一般项目汇报时间10分钟,专家质询5分钟。
3、由于时间限制,需每个项目提前写好验收和鉴定专家组意见初稿,验收会前两天请将电子版意见初稿发邮箱jxyjk@qut.edu.cn,意见模板参考附件。
联系人:杨莹,电话:85071123
邮箱:jxyjk@qut.edu.cn。
教务处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