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届学生:
在2015届毕业生离校之际,教务处将有关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永利集团3044欢迎光临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试行)》第四十一条规定:学生结业后,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可按规定回校申请修读未取得学分课程,达到专业培养计划规定要求,成绩合格的可申请换发毕业证书,同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可申请补授学士学位。欠学分课程考核不通过或过期不申请考核者,不再换发毕业证书。对换发的毕业证书、补授的学士学位证书,毕业时间按实际发证日期填写。
回校申请换证请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第一步,请持结业证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办理登记手续,将结业证及2张小2寸照片交回,经允许方可到教务科办理考试手续(若回校考试时间安排在5月份以后,请在5月1日前先把结业证书交到学籍管理科)。
第二步,按照教务科要求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学籍管理科按程序给予办理换发证书。
第三步,换发证书后请持身份证到学籍管理科领取证书。
如有疑问,咨询电话:0532-85071117 李老师(市北校区)
0532-86875735 郭老师(长江路校区)
0532-68052231 杨老师(嘉陵江路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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