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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举办首届山东省大学语言文字工作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论坛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7年03月06日 16:51点击次数:字号:T|T

     

    各高校、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和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推动我省高校语言文字工作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工作的开展,根据省语委办2017年工作计划安排, 结合全省经典诵读及书法教育骨干教师培训班、 “朗诵名家进校园”“书法名家进校园”活动,拟于2017年5月,举办“首届山东省大学语言文字工作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论坛”,论坛分经典诵读和书法教育两个专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届山东省大学语言文字工作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论坛(经典诵读专场)

      (一)活动内容

      1. 第七期山东省骨干经典诵读教师(高校)研修班

    2. 山东省第三届经典诵读名家进校园活动

    3. 首届山东省大学语言文字工作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论坛

    (二)论坛征稿内容

    1.大学语言文字工作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2.大学语言文字工作与与大学语文的立德树人功能

    3.大学语文课程建设研究

    4.大学语文教育及教材存在问题及应对研究

    5.大学语文教学与传统语文教育比较研究

    6.国学教育等传统文化教育方式研究

    7.大学国学教育课程体系建设研究

    8.大学国学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研究

    9.大学语文与国学教育教材融合建设研究

    10.优秀传统文化与校园文化建设

    11.大学语文与国学教育社团建设研究

    12.其他相关问题

    请围绕以上主题自拟题目撰写论文。

      二、首届山东省大学语言文字工作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论坛(书法教育专场)

      (一)活动内容

    1. 第八期山东省骨干书法教师(高校)研修班

    2. 山东省第五届书法名家进校园活动

      3. 首届山东省大学语言文字工作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论坛

      (二)论坛征稿论题

    1.大学语言文字工作与书法教育的立德树人功能

    2.大学书法教育与优秀传统文化

    3.大学书法教育学科体系建设 

    4.大学书法教材与教学方式

    5.大学书法教育师资培养与考核方式

    6.大学书法教育招生与就业

    7.大学非书法专业的书法教育
    8.
    大学书法教育与当代书法艺术创作

    9.大学书法教育与汉字艺术设计

    10.大学书法教育与国际教育文化交流
    11.
    大学书法教育与校园文化建设

    12.大学书法教育与社会服务

    13.其他有关课题

      请围绕以上论题自拟题目撰写论文。

      三、投稿要求

    1.各高校从事大学语文、书法教育、传统文化教育与国学研究的人员均可投稿。投稿请注明论坛专题名称。

    2.投稿论文提纲不少于1500字,附关键词2—6个。投稿均以电子文本(Word文档);随文配图精度在500万以上。通过评审的作者,在论坛结束后一个月内提交正式论文,全文不少于4000字(含注释)。

    3.投稿论文符合征稿要求与学术规范;规范使用语言文字与标点符号;引用文献与他人观点必须注明出处,统一采用尾注;遵守学术道德,如有违反,将视情节予以处理。

    4.投稿作者须使用真实姓名,在文末注明完整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并附作者简介(200字以内)。所有来稿概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5.来稿请寄:电子版电子邮箱:sdsywb@126.com ;联系人:刘英琦;电话:0531-81758333;自下发之日起征稿,至2017年4月25日截稿,论文电子稿件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四、评选与研讨

    1.邀请业界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投稿论文进行评选。入选名单将在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网站(www.sdyw.org)公示,并通知入选作者及相关单位。

    2.入选论文作者将被邀请参加研修班和论坛,主办方将邀请知名专家为本次研修班及论坛的讲座嘉宾。

    3.研修班及论坛兼有培训和研讨双重功能,议程将采取专家讲座、优秀论文作者发言、分组交流研讨的方式。

    4.入选者经相关教学技能考核合格,授予山东省高校(书法或经典诵读)骨干教师研修班结业证书;入选论文编辑出版论文集。

      五、主办单位

      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山东省教育厅

      六、承办单位

    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2日

     

    (编辑: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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