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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部)教学督导员职责

    更新时间:2015年09月01日 14:27点击次数:字号:T|T

    一、深入课堂、实验室、实习点等教学场所,随堂听课,检查师生教与学的情况,对听课和检查的情况做出评价和记录,向任课老师反馈听课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具体教学情况,对各院(部)的教学管理、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等工作进行随机、动态的督导检查。注意收集、整理有关信息,及时向授课教师、院(部)及职能部门反馈情况。

    三、参加院(部)教学督导工作例会和教务处组织的有关会议,密切保持与教务部门的联系,参与教务部门组织的其他教学活动。

    四、每学期进行教学督导工作总结,不断创新督导工作思路,提升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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